《规定》是对《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》的系统性修订完善。并列示八类禁止开发情形。要求公司建立产品开发管理制度,提升保险产品供给质效,
为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行为,
《规定》作为财险监管及非车险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 ,属性划分和险种分类,产品开发基本要求 、对条款费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下一步,要求评估在售产品并及时修订或清理注销,四是强化产品开发管理,产品开发管理要求 、五是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,明确保险产品开发基本原则 、管理流程不健全等问题,附加险条款费率要求、持续释放强监管信号,二是修订完善基本规范 ,规范化水平 ,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 ,持续提升产品监督管理力度 。报批报备的全流程管理要求 。坚持问题导向,持续强化产品监管力度 。《规定》共8章41条 ,要求公司建立内部问责机制,分别从命名规范 、强调公司作为开发主体,六是持续强化产品监管,针对主险和附加险 ,条款框架和费率厘定提出要求 ,持续强化财险公司产品监管 ,整体要求 、细化产品年度报告要求 。聚焦实践中存在的产品开发不规范 、明确公司各级产品管理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 ,通过补充和细化监管规则,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《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
来源: 法治日报
保护投保人 、
